长期稳定性研究时间点设定的一般原则是,第一年内每隔三个月检测一次,第二年内每隔六个月检测一次,第三年开始可以每年检测一次。如果有效期(保存期)为一年或一年以内,则长期稳定性研究应为前三个月每月检测一次,以后每三个月一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灵活调整检测时间,比如,基于初步稳定性研究结果,可有针对性的对产品变化剧烈的时间段进行更密集的检测。原则上,长期稳定性研究应尽可能做到产品不合格为止。产品有效期的制定应根据长期稳定性研究结果设定。强制和加速稳定性研究应观察到产品不合格。
申报临床试验阶段的稳定性研究,应可以说明产品的初步稳定性情况。申报生产上市时,稳定性研究应为贮存条件和有效期(保存期)的制定提供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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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 1579-2018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稳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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