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UID
Email
密码
记住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开启辅助访问
收藏本站
快捷导航
门户
Portal
社区
资讯
会议
市场
产品
问答
数据
专题
帮助
签到
每日签到
企业联盟
人才基地
独立实验室
产业园区
投资机构
检验科
招标动态
供给发布
同行交流
悬赏任务
共享资源
VIP资源
百科词条
互动话题
导读
动态
广播
淘贴
法规政策
市场营销
创业投资
会议信息
企业新闻
新品介绍
体系交流
注册交流
临床交流
同行交流
技术杂谈
检验杂谈
今日桔说
共享资源
VIP专区
企业联盟
投资机构
产业园区
业务合作
投稿通道
升级会员
联系我们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用户
小桔灯网
»
社区
›
A、行业资讯区
›
法规政策
›
关于自行撤回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公告(第122号 ...
图文播报
2025庆【网站十二周
2024庆中秋、迎国庆
2024庆【网站十一周
2023庆【网站十周年
2022庆【网站九周年
2021庆中秋、迎国庆
返回列表
查看:
13705
|
回复:
0
[国药局]
关于自行撤回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公告(第122号)
[复制链接]
木吉火丁
木吉火丁
当前离线
金桔
金币
威望
贡献
回帖
0
精华
在线时间
小时
雷达卡
发表于 2014-7-16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登陆有奖并可浏览互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关于自行撤回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公告(第122号)
2014年07月10日 发布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年第26号),2014年6月1日前已经受理进口第一类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不再进行注册审查,企业自行撤回注册申请的要求,自行撤回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企业填报《自行撤销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申请表》或《体外诊断试剂自行撤销申请表》,撤销原因注明“按照《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6号),自行撤回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并在申请表中签字、盖章。办理人员应同时提供所撤销事项的受理通知书原件,并有办理撤销申请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二、企业将申请表提交行政受理服务中心。符合要求的,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将所有申报资料退回申报单位。企业办理人员在资料退回单上签字。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七月十日
楼主热帖
小桔灯网业务合作须知!
如何注册小桔灯网VIP会员?
地贫资料下载
[
同行交流
]
临床试验中是否可以进行阳性判断值/参考区间的调整?
[
临床试验
]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
法规政策
]
关于征集伴随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信息的通知
[
法规政策
]
关于征集杜氏肌营养不良核酸诊断试剂国家参考品协作标定单位的通知
[
法规政策
]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220个医疗器械产品公告(2019年12月)(2020年第13号)
[
法规政策
]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审评补正资料要求管理规范的通告
[
法规政策
]
19年12月 北京 器审中心IVD临床试验评价录音
[
VIP会员专区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返回列表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科技前沿
网站公告
职场漫话
行业研究
POCT仪器
核酸提取
关闭
官方推荐
/3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微信】参与交流!
网站定期开展行业相关话题互动交流活动!对认真参与讨论的桔友将有金桔奖励!欢迎参与。
查看 »
IVD业界薪资调查(月薪/税前)
长期活动,投票后可见结果!看看咱们这个行业个人的前景如何。请热爱行业的桔友们积极参与!
查看 »
小桔灯网视频号开通了!
扫描二维码,关注视频号!
查看 »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搜索
官方QQ群
洽谈合作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本站公众号
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登录或注册
业务合作
-
投稿通道
-
友链申请
-
手机版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返回首页
Copyright © 2008-2024
小桔灯网
(https://www.iivd.net)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宇翼科技
浙ICP备18026348号-2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5999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