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了《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点击查看)。1月20日,国家医保局在北京举办了“价格立项赋能医疗科技创新发展分享活动”,其中就重点介绍了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立项相关政策。 1月27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征求规范整合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的公告》,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并且对照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对现行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梳理整合并制定价格。 整合后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 1.对照国家医保局《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安徽省医保局同样将病理项目项目规范整合为28项、加收项3项、扩展项2项; 2.“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 3.“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4.单独设立了病理诊断价格项目,更好体现临床诊断金标准的劳务技术价值,在“术中冰冻”、“限时处理(24h)”等细分场景,还设置了加收项; 5.通过执行“缺数减收”政策,鼓励切片的数字化扫描并推动云存储,鼓励数据汇聚赋能创新; 6.多重染色:作为加收项,当同切片使用两种及两种以上染色技术时,可以按照计价单位每切片执行200%价格的收费; 7.分子病理:高通量测序法(NGS)检测费,封顶费用10000元(每增加一个面板,按照75%加收,换算即总共8个面板及以上),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法(PCR)检测费,封顶费用4686元(每增加一个位点,按照60%加收,换算即总共23个位点及以上)。 附件: 1.整合后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2.废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3.整合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征求意见稿)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下载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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