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了第一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签约仪式,作为第一批签约省份,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京签订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议。
辽宁省省长唐一军、浙江省省长袁家军、山东省省长龚正、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共同出席签约仪式并签署协议。
据了解,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十三五”期间国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改革,主动调整优质医疗资源的结构与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技术、医学研究和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根据年初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国将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在区域、省域建设医学高地,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均衡合理分布,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减少患者的跨区域流动,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上述文件还明确了建设任务和时间表。2019年,完成神经、呼吸和创伤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科、心血管、肿瘤、神经、呼吸和创伤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2020年,完成妇产、骨科、传染病、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妇产、骨科、传染病、老年医学、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建立对各类别中心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评定机制,建成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